您当前所在: 全国 [切换]
嗨,欢迎来到至上 服务者登录 |服务者加盟 | 手机至上
至上知识点 阅读:注销与吊销的区别?
注销与吊销的区别?
施经理高级会计师
中国至上会计

注销与吊销的区别?

2020-11-25 09:14:12 至上知识点 10992488人浏览
精彩回答

作者:阿掩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完全消失,所有债权债务结束。但是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那么吊销未注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由于部分企业对营业执照的吊销和注销概念不清,从而导致应该注销时不及时注销,而是故意等待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极为严重,企业在退出市场时应依法慎而为之。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完全消失,所有债权债务结束。但是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那么吊销未注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由于部分企业对营业执照的吊销和注销概念不清,从而导致应该注销时不及时注销,而是故意等待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极为严重,企业在退出市场时应依法慎而为之。

1ff01d5fb25b4d1a-9ee5ab09265e9314-b83bd1516f98b5a2a73acc4eef03d098.jpg

目前,部分经营者对“吊销”和“注销”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认为“注销”要清算,要花钱公告,还要跑有关单位,不如被工商部门把营业执照吊销了省时省力,少数企业甚至把“吊销”作为一种“解脱”,因此有些企业在退出市场时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等着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限制增加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警示信息库储存不良记录

 

另据介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积极筹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一些被吊销营业执照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将被锁入警示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并逐步推行“黑名单”制度,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方便投资人、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保障交易安全。

 

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企业消亡或责任人离职而终结,不良记录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在责任人个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担失信于社会的后果。同时,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的相关企业任职的也将列入工商部门清理对象和监控范围。

23fb1c6ddd66e7b8-e609ee6f691b8865-5632f8c1e2a3a271e9672402e10b51f2.jpg

 

1、处罚与罚款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东的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将涉及无照经营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d05f2b924b5de5a-46c25476d3cc1ba2-2c596694cca31c0d14fa7f794643ecab.jpg

从法理角度来说,公司的注销是有很多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有上文所提到的的,应该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最新评论(0)
  • 个税年度汇算发现要补税,放着不管可以吗?

    个税年度汇算发现要补税,放着不管可以吗?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为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汇算,我们总结了年度汇算中容易出错的典型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今天带你看:个税年度汇算发现要补税,放着不管可以吗?国家税务总局,赞459温馨提示  依法如实办

    陈恒会计师 2024-04-19 17:23:39 54735人看过
  • 2024年超全企税汇缴流程攻略,手把手教你搞定疑难杂症!

    课程模块十大模块200多重点问题,全面系统,解析政策要点,突破重点难点,梳理税会差异,详解汇缴申报,力争覆盖企税方方面面!汇缴组合特色1、书课结合,赠送一本《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书籍(价值148元),便于掌握2、税法解析严谨,申报流程详尽具体,重点难点问题一一解析3、名师领衔授课,案例丰富,实操演练

    兰冬琴会计师 2024-04-19 14:42:36 104770人看过
  • 应交增值税到底要不要月末结转?财政部明确了!

    很多粉丝来咨询关于增值税月末结转的问题。小编也非常清楚粉丝心中所想:类似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平时只有一方的发生额,科目余额累计越来越大,月末到底有没有必要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杨惠丽会计师 2024-04-19 13:45:24 133626人看过
  • 一表通:逃税、虚开专票等14种涉税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标准

    一、逃税罪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逃税数额较大(≥10万元<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2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逃税数额巨大(≥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二、抗税罪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追诉标准(参照2022年《立

    陈奇会计师 2024-04-19 13:38:46 111833人看过
  • 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零申报好?还是注销好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零申报好?还是注销好?

    公司不经营了,可不是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烂摊子”如果不收拾好,以后还想再创业就难了,而且一不小心上工商黑名单,那后果就严重了。 一般来说,公司不经营了,有零申报、转让和注销三种处理方式,今天就来逐一谈谈每一种方式的利弊。1零申报一、比较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如果公司只是暂时运营不稳定,

    张婷婷会计师 2024-04-19 11:20:14 37950人看过
  • 公司只有法人一人,不领工资,不缴社保,零申报个税,违法吗?

     法人可以不领工资、不缴社保吗?可以,但是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注意:是特定条件!一、法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不在公司工作的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个别公司聘用外部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

    至上官方会计师 2024-04-19 11:18:44 177598人看过
  • 新书上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操作实务与风险管理》(2024年) ​

    推荐理由本书主编——于芳芳教授一直致力于研究企业所得税,并对会计准则、税收制度、税务稽查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书依据最新政策,从企业利润、纳税调整、纳税所得税额计算、准备金、资产折旧、加计扣除等所得税重点事项管理为基础,对实务中容易产生风险的问题做了全面、详细的讲解

    张婷婷会计师 2024-04-19 11:04:41 133302人看过
  • 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企业如何把握趋势,实现合规经营?

    新电子税务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和启用,数电票和“智慧税务”建设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近一步扩围,这一切都说明了税务领域正在快速走进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时代。税收征管从传统的“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再到现在的“以数治税”,日趋成熟和严格,新电子税务局上线后,发票数据、银行数据、合同数据以及内外部多部

    陈恒会计师 2024-04-19 10:23:48 52327人看过
  • 一表通:逃税、虚开专票等14种涉税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标准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20日起实施。《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为正确适用《解释》,上海二中院刑庭对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整理,以供办案时

    陆艳秋会计师 2024-04-19 09:22:58 123981人看过
  • 一表通:逃税、虚开专票等14种涉税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标准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20日起实施。《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为正确适用《解释》,上海二中院刑庭对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整理,以供办案时

    周敏会计师 2024-04-19 09:22:58 115122人看过

施经理

中国至上会计

施经理高级会计师,专职会计行业十年丰富经验

  • 5475008

    精选解答
  • 2379854862

    阅读量
向TA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