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 全国 [切换]
嗨,欢迎来到至上 服务者登录 |服务者加盟 | 手机至上
至上知识点 阅读:官方提醒!转给业务部门看看!这13种发票不能报销了!
官方提醒!转给业务部门看看!这13种发票不能报销了!
张哲豪高级会计师
中国至上会计

官方提醒!转给业务部门看看!这13种发票不能报销了!

2020-08-12 09:33:54 至上知识点 9201834人浏览
精彩回答

作者:果冻

会计们

最近有没有被业务部门交来的不合规发票
“气”到心塞塞?
那么,把这份税务部门的官方提醒转发给业务部门吧!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呢?
税务部门告诉你!

01


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发票.jpg

02


开具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

03


监制章还未换的发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

04


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发票


 税率栏错开的发票不能报销,如销售货物开具了5%税率,金融服务开具了9%税率等情况。


05


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


 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一条
267f9e2f070828387ee25ad2bd99a9014d08f10d.jpg

06


自行使用A4纸打印清单的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

07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最新评论(0)

张哲豪

中国至上会计

张哲豪高级会计师,专职会计行业十年丰富经验

  • 1415616

    精选解答
  • 615334374

    阅读量
向TA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