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中涉及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的,主要包括交通费、车辆费和住宿费这三大类。(餐饮费发票无论如何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一、交通费
目前,有部分地区也推出了电子客票:
客票中直接显示了税额,以后再遇到火车票报销时,就不必计算抵扣增值税税额了,直接勾选抵扣即可!
二、车辆费
(1)自有车辆:出差途中产生的费用,如加油费、维修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税前抵扣,普票则不能抵扣。
(2)私车公用 :出差途中产生的加油费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但是,公司必须签订租车协议,并且要明确约定油费、停车费等由公司承担,否则不得抵扣。
(3)租车费用: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三、住宿费
出差途中产生的住宿费,只有够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允许抵扣。但是,以下情况也不允许抵扣:
(1)属于集体福利的,如报销的员工旅游、探亲等情况下的住宿费;
(2)属于个人消费的,如公司股东或员工 ;
(3)企业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编制人员 出差发生的住宿费。
前面我们说到,企业给外单位人员报销的机票、火车票等是不能够抵扣进项税的,那么外单位人员的住宿费能够进行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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