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 全国 [切换]
嗨,欢迎来到至上 服务者登录 |服务者加盟 | 手机至上
至上知识点 阅读:终于有人把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区别讲清楚了!太好懂了!
终于有人把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区别讲清楚了!太好懂了!
周鹏高级会计师
中国至上会计

终于有人把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区别讲清楚了!太好懂了!

2024-05-07 10:03:52 至上知识点 137443人浏览
精彩回答

什么是加计抵减?

1、加计抵减的含义

加计抵减涉及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一部分进项税 。目前适用的只有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是一项临时性的优惠政策。


2、政策内容

如图所示:
图片

3、案例解析

梅松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2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

(1)税务处理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9000×10%=900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转出进项税额×10%=200×10%=2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900-20=880(元);


本期纳税人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为9500-9000=200=700元,因税款不能出现负数,所以880元加计抵减额中,本期可实际抵减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减额为180元,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


(2)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次月申报期实际缴纳税款时,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非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贷:其他收益 700


02

什么是加计扣除?

1、加计扣除的含义

加计扣除涉及的是企业所得税,指的是纳税人将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扣除一部分费用。目前涉及的费用有残疾人工资、研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四季度购置资产。

2、政策内容

如图所示:
图片

3、案例解析

梅松公司是专门从事相关产品制造的公司,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假如梅松公司根据9月份研发支出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A项目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为130万元,人工费用20万元,合计费用为150万元。

1)税务处理


由于制造业企业适用的是100%的加计扣除政策,因此梅松公司在现有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可加计扣除的费用金额为150万元。


(2)会计处理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A项目-直接投入(大类)-原材料 130万
贷:原材料 130万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A项目-人员人工-工资、奖金 2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万元


03

什么是加计抵扣?

1、加计抵扣的含义

加计抵扣涉及的是增值税,指的是农产品的加计抵扣, 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2、政策内容

如图所示:
图片

3、案例解析

梅松公司向农民收购药用植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100000元。当月领用一半,用于生产中成药。


(1)税务处理

购进时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0×9%=9000元
领用一半,可加计抵扣的增值税进项额为9000÷2÷9%×1%=500元


(2)会计处理

购入时:
借:原材料 9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4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
贷:原材料 45500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作废清税证明!恢复税务登记!2024年,企业注销大改!

增值税税率13%→9%!又可以少交税了!

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会计竟然错误地计入“职工福利费”!

税局刚刚通知!六个月零申报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六个月不经营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

图片

本文链接 http://cw2009.com/toutiao/1550029.html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最新评论(0)
  • 这些情况不得开专票!不得开专票!!不得开专票!!!

    01一般情形(8项)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

    杨敏会计师 2024-05-17 10:09:11 310387人看过
  • 库存多,这样处理账面上库存,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

    方式一会计将积压的库存商品低价出售。若是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存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税务风险。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

    张哲豪会计师 2024-05-17 09:58:33 216503人看过
  • 管理者必须知道的:五大财税知识

    作为最高决策者的老板,也许没有必要也没有精力亲自去做财务报表,但了解一部分基础财税知识,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能把企业引领到正确的方向。那么,企业老板究竟有哪些关键要点需要注意呢?知道哪些财税知识?1财务报表必须懂财务报表就是公司的“听诊器”,它能让老板在数据中看到公司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

    王彩琴会计师 2024-05-17 09:51:11 319183人看过
  • 公司名下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税局最新答复来了

    公司名下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税局最新答复来了!快来一起看看税务局的答复!01公司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税务局:不可以!问题内容:公司没有车,员工出差回来有加油费报销,可以用油票报吗?税局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至上官方会计师 2024-05-17 09:53:22 280381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中,暂估成本未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申税小微,我公司有一些暂估的成本一直没有取得发票,在做季度预缴时,是否需要调整成本呢?财务小王申税小微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

    兰冬琴会计师 2024-05-17 09:48:27 335992人看过
  • 库存多,这样处理账面上库存,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

    库存多,这样处理账面上库存,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方式一会计将积压的库存商品低价出售。若是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存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税务风险。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中华人民共和

    沈旭晨会计师 2024-05-17 09:47:25 260675人看过
  • 公司名下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税局最新答复来了!

    01公司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税务局:不可以!问题内容:公司没有车,员工出差回来有加油费报销,可以用油票报吗?税局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

    郭宪耀会计师 2024-05-17 09:45:17 417740人看过
  • 每周财税资讯(2024年5月第2期)

    01第一部分:财税日历一、全国1、2024年5月纳税申报期为5月1日-5月22日。2、《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陈奇会计师 2024-05-17 09:42:29 324933人看过
  • 刚刚!企业虚开发票,会计不知情仍被判3年!

    刚刚!企业虚开发票,会计不知情仍被判3年!干会计的你,来看看这个案例扎不扎心。01企业虚开发票会计不知情仍被判3年!近日,小编浏览互联网,看到一则震惊的消息:山东某企业虚开发票2600万元,会计不知情仍获刑3年。案件经过:经查,该企业从事鞋业进出口贸易,法定代表人为张某。但其实际控制人为韩国人金某,

    徐换梅会计师 2024-05-17 09:41:37 404849人看过
  • 杭州市举行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4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杭州市委联合举办“聚力向新——青年企业家政企座谈沙龙”暨第33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与会嘉宾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议题开展研讨。“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提高整体生产效率的关键,而科技创新是发展

    王黛雅会计师 2024-05-17 09:06:50 303377人看过

周鹏

中国至上会计

周鹏高级会计师,专职会计行业十年丰富经验

  • 336128

    精选解答
  • 146106792

    阅读量
向TA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