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 全国 [切换]
嗨,欢迎来到至上 服务者登录 |服务者加盟 | 手机至上
至上知识点 阅读:至上会计提醒:2017到2019年,还有这10项税收优惠政策!
至上会计提醒:2017到2019年,还有这10项税收优惠政策!
倪萤萤高级会计师
中国至上会计

至上会计提醒:2017到2019年,还有这10项税收优惠政策!

2020-05-21 16:53:15 至上知识点 441970423人浏览
精彩回答

微信图片_20200429092958.jpg

优惠政策1

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提醒1: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也就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

  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相当于月销售额6万元(按季纳税18万元)以下免征了增值税!

  提醒2:

  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相应地减免了。

  提醒3:

  小微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只缴纳城建税。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优惠政策2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政策3

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提醒:

  对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优惠政策4

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提醒1:

  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提醒2:

  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优惠政策5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二条规定: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优惠政策6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规定: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政策7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减税40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二条规定: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优惠政策8

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9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到75%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注意:

  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变,只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了扣除比例。

优惠政策10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从事个体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第一条规定:

  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是指:

  1.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最新评论(0)
  • 非常容易混淆的十个财税基本常识

    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和账面净值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不扣除减值准备金额)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它

    周良会计师 2024-04-26 11:29:32 253030人看过
  • 申报有误可以这样更正和作废

    申报有误可以这样更正和作废复制搜一搜分享收藏划线人划线

    常刚会计师 2024-04-26 11:27:01 163601人看过
  • 把握趋势,洞察未来,智慧税务时代企业合规之道

    当下税收大环境、税务监管形势是什么样子的?税务局都是怎么管企业、管税务的?企业在税务管理上应遵循的流程是什么样的?税务管理能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财务人员如何占据主动地位,将税务管理在企业内开展?......在不违背国家税法前提下,如何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实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效应,从而降低税收

    陈奇会计师 2024-04-26 11:07:48 134276人看过
  • 公司无票支出50万,新来的会计竟然这样轻松处理,太机智了! ​

    公司无票支出50万,新来的会计竟然这样轻松处理,太机智了!小李一家企业面试,了解到,该企业的职工食堂过去一年花费了50万用于采购,没有发票,该公司前任会计建议购买发票抵账,随后便购买了50万的服务发票,并入账。结果被大数据发现虚开发票,被协查补税加滞纳金共19.3万!后来这个会计被开除了。面试官反问

    张哲豪会计师 2024-04-26 11:05:52 221293人看过
  • 老师,在税务上,居间费是不是就是咨询费?

    请问老师,在税务上,居间费是不是就是咨询费?答复二者不一样。在税务上,居间费是有扣除标准的,不得超过合同额的5%,但是与取得收入相关的真实合理的咨询费允许据实税前扣除。纳税人切记不要随意把居间费变相计入咨询费。注意1、居间费,签订的是中介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

    黄洁如会计师 2024-04-26 11:05:45 244053人看过
  • 公司做假账,该谁去坐牢?

    1什么是做假账?假账即虚假财务会计记录。假账是指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没有如实地反映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即没有按照会计准则处理业务的账。从特征上体现了当事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当事人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财务人员。2逃逸税收犯罪主体的界定《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

    兰冬琴会计师 2024-04-26 11:03:02 113536人看过
  •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9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8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

    沈旭晨会计师 2024-04-26 11:03:22 253112人看过
  • 实缴资本不一定真的交钱!国家刚刚宣布!新《公司法》实施后,不必着急减资和实缴!

    新《公司法》 快要生效了,企业该如何应对?减资?实缴?还是再观望观望?1面对新《公司法》企业如何应对?1、公司存在注册资本虚高的,及时减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较高千万甚至上亿等,到了出资期限后股东出资肯定是比较难的,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金是不错的选择;2、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回应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新的《

    杨敏会计师 2024-04-26 11:03:40 170326人看过
  • 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企业如何把握趋势,实现合规经营?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税收管理方式的不断升级,智慧税务时代已经悄然来临。在这个以数据为核心、以智能化为驱动的时代,2023年8月在四川省试点的“新版电子税务局”率先上线,预计2024年6月左右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新电子税务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和启用,数电票和“智慧税务”建设不断推进、税收征

    周敏会计师 2024-04-26 11:03:55 149343人看过
  • 什么是差额征税?有哪些开票方式?

    什么是差额征税?有哪些开票方式?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简单来说,比如你取得了100万的收入,但是又支付给第三方60万,如果你经营的是税法规定的特定业务,那么,允许你用100万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的60万的余额,即40万乘以适用

    华孝哲会计师 2024-04-26 11:04:21 130377人看过

倪萤萤

中国至上会计

倪萤萤高级会计师,专职会计行业十年丰富经验

  • 1305728

    精选解答
  • 567568692

    阅读量
向TA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