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 全国 [切换]
嗨,欢迎来到至上 服务者登录 |服务者加盟 | 手机至上
至上知识点 阅读:赡养岳父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29个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赶紧收藏!
赡养岳父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29个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赶紧收藏!
王黛雅高级会计师
中国至上会计

赡养岳父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29个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赶紧收藏!

2024-03-07 13:53:29 至上知识点 1113451人浏览
精彩回答

1、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2.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3000元/月?

答: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当年均已去世,在第二年其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3000元/月

3.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

答:不可以。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4.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是否可以最高某一个子女可以扣3000元?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的。

5.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500元/月。

6.独生子女,且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6000元吗?

答:不是。

3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何判断?

答:只要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果还有其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纳税人共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则纳税人不能按照独生子女扣除。

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一览表

图片

图片



2


住房租金、住房贷款

1.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且租房合同上两人都签过字,是否可以分别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3.我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我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我可以选择过两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吗?

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因此,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您可以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4.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5、刚参加工作,租房没有合同,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备查资料。因此,纳税人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签订合同或协议。

6.以丈夫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租金由妻子支付,请问妻子一方是否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夫妻工作城市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丈夫进行选择扣除

7.住房贷款已于2022年归还完毕,2023年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能。住房贷款还完后,需要及时修改贷款期限

注意!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的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附: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图片


图片



3


婴幼儿照护

1.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2.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3.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附:婴幼儿照护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图片



4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1、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分别扣除100%?

答:不可以。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文链接 http://cw2009.com/toutiao/1549528.html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最新评论(0)
  • 初创公司必看的财税知识点!

    随着时代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注册公司,想自己当老板,不受约束,那你知道在注册公司中有哪些财税小知识吗?这篇文章将让你更加全面的了解在新公司注册后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壹如何选择运营主体?处理涉税业务的时候,会有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的内容,他们有什么区别?办理日常涉税业务又有什么不同?下文将三

    华孝哲会计师 2024-04-29 09:32:15 109733人看过
  • 初创公司必看的财税知识点!

    随着时代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注册公司,想自己当老板,不受约束,那你知道在注册公司中有哪些财税小知识吗?这篇文章将让你更加全面的了解在新公司注册后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壹如何选择运营主体?处理涉税业务的时候,会有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的内容,他们有什么区别?办理日常涉税业务又有什么不同?下文将三

    魏成亮会计师 2024-04-29 09:28:56 154047人看过
  • 公司只有法人一人,不领工资,不缴社保,零申报个税,违法吗?

    法人可以不领工资、不缴社保吗?可以,但是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注意:是特定条件!一、法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不在公司工作的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个别公司聘用外部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在

    陆艳秋会计师 2024-04-29 09:27:30 116151人看过
  • 管理者必须知道的:五大财税知识

    1财务报表必须懂财务报表就是公司的“听诊器”,它能让老板在数据中看到公司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状况,还能准确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潜在风险。财务报表主要反应企业的四个方面:一是获利能力,而是经营效率,三是财务结构,四是成长潜力。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时

    倪萤萤会计师 2024-04-29 09:12:49 159768人看过
  •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减资要不要交税?减资的流程是什么?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减资要不要交税?减资的流程是什么?锐捷财税管理 2024-04-25 17:01 浙江新《公司法》颁布后,很多公司都在考虑减资。减资要不要交税?减资流程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统一回复下。1公司减资到底要不要交税?给大家说明一下:我们减资减的是注册资本,如果没

    杨惠丽会计师 2024-04-29 09:08:48 115845人看过
  • 临时工工资,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没有发票怎么处理?今天统一回复!

    01税局明确了!临时工个税按这个来!问题内容:公司打扫卫生的阿姨,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临时工,每个月定时发放工资,请问这部分工资要怎么申报个税,是按工资薪金申报,还是按劳务报酬申报,按劳务报酬是不是要开劳务票?税局回复:根据税局的回复,给大家总结如下:1、公司与零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或者虽

    张哲豪会计师 2024-04-29 09:05:46 114914人看过
  • 最新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

    魏成亮会计师 2024-04-29 09:05:41 88102人看过
  • 通过!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附修订变化)

    关税是以进出口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征税对象,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的税种。近年来,关税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有必要在总结现行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律。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关税法共7章,包括总则、税目和

    郭宪耀会计师 2024-04-29 09:03:46 216568人看过
  • 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会计竟然错误地计入“职工福利费”!

    01员工体检费用一定属于“职工福利费”吗?不一定。职工体检费,要区分为两种情况:福利性质和非福利性质。一、福利性质的体检费福利性质的体检,就是企业员工人人均可享受,完全就是一种福利待遇,跟具体的工作岗位等没有直接的关系。根据税务局的回复:这种情况下的体检费,应归入“职工福利费”。1、账务处理:借:管

    周敏会计师 2024-04-29 09:01:58 87161人看过
  • 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会计竟然错误地计入“职工福利费”!

    01员工体检费用一定属于“职工福利费”吗?不一定。职工体检费,要区分为两种情况:福利性质和非福利性质。一、福利性质的体检费福利性质的体检,就是企业员工人人均可享受,完全就是一种福利待遇,跟具体的工作岗位等没有直接的关系。根据税务局的回复:这种情况下的体检费,应归入“职工福利费”。1、账务处理:借:管

    华孝哲会计师 2024-04-29 09:00:52 120452人看过

王黛雅

中国至上会计

王黛雅高级会计师,专职会计行业十年丰富经验

  • 1460864

    精选解答
  • 635002596

    阅读量
向TA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