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列人员:人员信息不真实
表现形式:
1.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异较大;
2.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虚列人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4.未将聘用的退休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公司员工范畴;
5.会计编制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附件仅为银行代发工资的支付证明,而没有人员明细;
6.未及时删除离职人员信息,存在已离职员工仍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自查建议:
1.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2.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存在人员已离职、甚至已死亡等,但仍然申报个人所得税,未及时删除人员信息的现象;
3.现金发放工资:检查是否留有真实的员工签字领取记录;检查与签字人员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二、工资薪金所得不符合规定
表现形式:
1.公司员工工资长期为0或1元;
2.大部分员工工资都是5000元或者临近5000元;
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
4.公司存在让员工寻找费用发票,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冲抵工资薪金的现象;
5.公司每月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6.公司每月定期发给员工的出差补助,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自查建议:
1.严格根据工资薪金范围的具体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工资薪金范围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2.严格检查公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得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重复扣减专项附加扣除:员工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新金所得,扣除项目不符合规定
表现形式:
重复扣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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